作案17次!“电瓶大盗”在沅江落网
2024-04-15 10:37:16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彭敏 | 点击量:896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敏) “警察同志,我的电动车电瓶不见了...”近日,沅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张先生报警求助称,其将电动车停在小区楼道,一觉醒来发现电动车还在,电瓶却不见了。与此同时某小区住户李女士准备出门时忽然发现电动车无法启动,下车检查发现电瓶装置处有“撬痕”,电瓶“不翼而飞”,李女士也拨打了报警电话,接到报警后,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前往案发地点进行勘察。
民警经过细致勘查,“相邻时间段、相似作案手段、相近作案地点.......”“消失的电动车电瓶......”民警判断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作。琼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同刑侦大队相关部门密切协作,确认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成功在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锁定并抓捕归案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没有生活来源,在沅江城区多地趁着夜色利用随身携带的套筒、剪刀等作案工具盗窃电动车电瓶,流窜于多个生活小区。
据吴某交代,2023年至2024年内盗窃电动车电瓶13块,摩托车1辆,就连目光所及的工地里,能卖钱的装修用铝合金门窗和铝合金废料等都未能逃离他的魔爪。每次得手后,立即将盗取的赃物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至一固定废品站,以供日常花销。截至目前,该案共串并案件17起。废品店老板陈某到案后回忆:“我从2023年开始在吴某处收购电动车电瓶,也清楚的知道电瓶的来历,所以没有进行合法登记。”通过进一步侦查,民警先后锁定了为其销赃废品站工作人员陈某和胡某,并将二人成功抓获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吴某、陈某和胡某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一审:杨绍银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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